关于征集参加2017年“中小企业+互联网”专项行动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1日       来源: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阅读:4749次

关于征集参加2017年“中小企业+互联网”专项行动企业的通知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www.hnjxw.gov.cn 时间:2017年04月06日 【字体:   

各市州经信委:

  为提升全省中小企业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助力制造强省建设,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一批有信息化项目建设需求的中小企业参加2017年“中小企业+互联网”专项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报名参加2017年“中小企业+互联网”专项行动的企业必须同时达到如下条件:

  1、属于制造业领域中的中小企业。

  2、今年有开展“+互联网”信息化建设的具体计划。

  3、具备信息化建设相应基础条件。

  4、在本行业内应具有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征集程序

  1、自愿参加2017年“中小企业+互联网”专项行动的企业必须填写好需求信息表(附件1),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提交申请,并配合做好相关审查工作。

  2、市州经信委组织县市区经信局开展企业需求申报与审查工作,并以市州为单位将审查符合要求的企业行文推荐上报我委。

  3、我委对市州经信委推荐的企业及需求信息进一步审查,将审查合格的企业名单及需求信息向社会公布。

  三、工作要求

  1、每个市州分配5个名额。市州经信委要严格筛选企业,加强企业资格审查、企业需求信息和基础条件核实。

  2、已经参加过2016年“中小企业+互联网”专项行动的企业不得推荐,2016年以来已经获得过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不得推荐。

  3、今年没有实质性建设计划或基础条件不具备的企业不得推荐。

  4、市州经信委4月20日之前将推荐文件上报我委,企业填报盖章的附件1、附件2作为推荐文件的附件同时上报(同时以Excel格式报送附件2的电子文档)。

  四、鼓励措施

  1、为便于服务机构与企业之间的市场化对接,通过征集并最后确定参加2017年“中小企业+互联网”专项行动的企业名单将与2017年专项行动重点推荐服务机构名单、项目评估与验收技术要求同时公布。

  2、鼓励企业选择重点推荐服务机构,企业也可以自主选择其他具备资质的优秀服务机构,开展相关项目建设。

  3、企业完成相关项目建设后,我委组织市、县经信部门按照项目评估与验收技术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企业纳入2018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按照企业项目实际完成情况给予一定补贴。

  联系人: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 董觉

  联系方式:0731-88955537(兼传真),hnsmefzc@126.com

  附件:1.2017年“中小企业+互联网”企业项目建设需求信息表

  2.参加2017年“中小企业+互联网”专项行动企业项目建设需求信息汇总表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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