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5日 来源:消费品工业处 阅读:116次
HNPR-2021-05004
各市州工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省“三高四新”战略,实施“八大工程”,坚持“做强大企业、培育小巨人”,推动我省消费品工业“三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工作,培育壮大消费品工业“三品”标杆企业,我们制定了《湖南省消费品工业“三品”标杆企业培育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6月2日
湖南省消费品工业“三品”标杆企业培育办法
为在疫情影响下积极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36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打造“三个高地”促进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21〕7号)有关精神,大力推动消费品工业“三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工作,培育消费品工业“三品”标杆企业,结合我省消费品工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培育目标
“十四五”期间每年重点培育100家湖南省消费品工业“三品”标杆企业(以下简称“标杆企业”)。鼓励标杆企业主要发挥如下十个方面的引领作用:
1、鼓励标杆企业发挥技术基础和人才优势,带头攻克行业共性及关键技术,引领提升行业生产技术和工艺装备水平,示范带动同类企业技术创新,引领上下游关联企业技术进步,打造行业制造高地。
2、鼓励标杆企业带头依托行业协会、技术联盟等行业社团组织,引领行业自律,优化行业生态,促进行业共生共荣,提升产品和服务供给水平,提高行业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美誉度。
3、鼓励标杆企业引领国际国内行业相关标准,促进行业生产工艺和产品迭代升级,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高端化、多元化供给能力。
4、鼓励标杆企业探索生产经营管理新模式、新业态,引领行业发展壮大新路径,分享企业管理创新和持续健康成长经验。
5、鼓励标杆企业发挥头雁作用,引领湘品组团出湘出海,利用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区位和政策优势,带头加速融入外循环,不断拓展国外市场,进一步拉长产业链长板;加速推动内循环,加快补齐产业链短板,增强自主可控能力;打造企业和区域品牌,提高湘品的品牌价值。
6、鼓励标杆企业发挥经济规模优势,通过并购、引进、参股等方式补链、强链、扩链,引领产业横向集中和垂直整合,促进产业链横向耦合和纵向延伸发展,进一步壮大产业链条。
7、鼓励标杆企业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引领产业协作与分工,提供产业配套发展机会和空间,催生和繁衍配套企业,推动产业集群化和企业集团化发展。
8、鼓励标杆企业发挥人才、技术、资金、市场等要素优势,引领专业研发、检测、服务等平台建设,促进产业发展资源要素的高效配置,提高单位资源要素的产出效益。
9、鼓励标杆企业积极利用先进信息化技术和手段,推进两化融合,赋能提升传统生产工艺和经营手段,引领行业智能制造和数字化采购营销新方向。
10、鼓励标杆企业积极履行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社会责任,在行业税收贡献、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诚信守法等方面树立良好形象。
二、培育程序
1、开展“三品”工作。引导消费品工业企业参与工业“五基”攻关、引领消费供给升级、提升创意设计水平、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开展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建立溯源营销带货体系、推动智能制造、推动绿色化发展、不断提升品牌影响、积极延伸产品服务、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推动企业管理创新等12项“三品”专项工作。
2、组织企业申报。省工信厅每年下半年发布申报通知,培育一批湖南省消费品工业“三品”标杆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要求向注册地工信部门申报。
3、指导市县推荐。各市州工信局、省财政直管县(市)工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后,行文向省工信厅推荐。其它县级行政区通过市州工信局向省工信厅推荐。
4、开展专家评审。省工信厅对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企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专家评审通过的企业进行公示。
5、进行发布授牌。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省工信厅发文公布并授牌。
三、基本条件
申报湖南省消费品工业“三品”标杆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省工信厅“企业服务平台”正常报送数据的规模以上消费品工业企业;行业经济贡献较大。
2、具有持续的“三品”创新能力,企业在产品研发、创意设计、包装制作、营销模式等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具有一定的创新人才队伍或稳定的研发机构和较高的研发投入。
3、企业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产品技术处于行业先进水平,主导产品在该行业领域内影响力较大。
4、企业重视生产线技术改造及两化融合建设,生产线技术改造、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等投资力度较大。
5、制定完备的自主品牌发展规划,重视品质管理、品牌培育、营销管理等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品牌宣传推广费用近3年投入较大。
6、累计开展6项以上“三品”专项工作(共12项)。
7、未列入信用黑名单和近3年来未有过重大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不良记录。
四、培育任务
(一)大力增加品种供给。积极适应消费需求,引导企业以消费需求为导向,丰富和细化产品种类,不断增强市场供给能力。
1、引领消费供给升级。以满足多层次、多元化消费需求为努力方向,组织引导企业研发和推出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个性化、时尚化、功能化、绿色化的中高端产品,增加湖湘精品供给。支持企业研发功能食品、营养与健康食品、康复辅助器具、智慧医疗产品、智能检测型医疗器械、健康文教体育用品、老年用品等大健康产业类消费品。加快安化黑茶、湘西腊制品、平江休闲食品、临武鸭、沅江芦笋、南县小龙虾、新晃黄牛肉、祁东黄花菜等特色食品多样化开发,传承发展长沙湘绣、西兰卡普、醴陵釉下彩瓷、浏阳菊花石雕、永兴银制工艺品、临武通天玉雕、张家界砂岩画、韶山金像铜像、祁东草席等具有湖湘特色的传统工艺美术品,发展纺织蜡染、刺绣挑花、织锦、银饰等特色民族服饰。
2、提升创意设计水平。以设计创新为重点,推进工业设计、文化传承、消费升级与 “三品”融合发展,在产品开发、外观设计、产品包装、市场营销等方面加强创新,突出传统文化的挖掘与发扬,提高消费品的文化附加值。以烟花爆竹、智能家居、日用陶瓷、服装家纺、鞋类箱包、工艺美术等行业为重点,依托标杆企业,培育一批网络化设计平台,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3、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推动消费品工业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多种形式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积极推广应用创新方法、创建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服务平台,以技术创新实现产品迭代升级。强化人才技术支撑,依托我省杂交水稻、油菜、生猪肉类制品、蔬菜、茶叶、水产、中药材、基因技术及应用等领域的院士、专家资源,支持建设一批院士工作站与技术创新平台。围绕医用机器人、新型 X 射线仪、高性能内窥镜等核心技术,重点培育一批高性能医疗器械。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在省内实现产业化的创新药和创新医疗器械、以及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化药品种做大做强,加快推进我省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及产业化。
(二)大力提升产品品质。引导企业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推动消费品工业走以质取胜、质量强省发展道路。
4、参与工业“五基”攻关。以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领域为重点,引导消费品工业企业参与工业“五基”(核心技术零部件和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基础软件、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攻关,促进消费品工业基础领域产品和技术的研发、生产和使用。
5、开展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引导企业与国际/国内先进标准接轨,逐步缩小与国际标准的差距。鼓励医疗器械、药品、精制茶加工、婴幼儿配方乳粉、特色食品、烟花、陶瓷、发制品、箱包皮具、打火机、纺织服装、鞋帽等企业开展各类国际通行认证,支持“湘品出海”,开拓国外市场,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
6、建立溯源营销带货体系。以企业为主体,建设企业溯源营销带货服务体系,依托移动互联网、区块链、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实现在产地包装、赋码、生产加工信息的录入,并逐级向后纳入流通与销售信息,实现产品溯源、营销、带货紧密衔接、相互促进。扎实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重点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产品追溯体系与工信部相关追溯平台对接,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开展黑茶、陶瓷、烟花、服装家纺等产业集群与互联网融合创新试点示范,培育面向特色产业集群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传统消费品工业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售后服务全流程和全产业链与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融合,大力促进消费品行业云化发展。
7、推动智能制造。引导和支持食品医药企业建立智能制造系统,针对生产过程的生产管理、质量控制、关键GMP数据管理等需求,运用新一代的信息化技术和先进自动化控制、人工智能、感知应用等技术,实现生产过程有效成分、质量指标的实时在线监测和控制,确保生产全流程自动管控、产品质量安全和品质稳定。以家具、服装、鞋类为重点,引导和支持轻工纺织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支持企业借助互联网平台,与用户深度交互、广泛征集需求,建立全链条数字化运营体系,运用大数据分析建立排产模型,依托柔性生产线,在保持规模经济性的同时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产品。引导消费品工业企业以产业链思维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全省生态绿色食品、生物医药产业链建设。
8、推动绿色发展。鼓励和支持消费品工业企业积极参与绿色制造体系创建计划,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加强消费品工业重点领域节能减排新技术与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进行节水、节能改造,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三)精心培育湘品品牌。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提升产品附加值和软实力,塑造“湘字”品牌形象。
9、不断提升品牌影响。以优势企业品牌扩张为重点,加强品牌整合,打造地标性和原产地品牌。鼓励企业参加我省医疗器械、休闲食品、湘派服饰、日用陶瓷、烟花爆竹、家居家纺等领域的展会、博览会,鼓励和支持企业“走出去”参加国际国内知名展会。鼓励引进专业品牌营销策划机构,放大营销推广、公共关系、人际及终端传播等多渠道、多层面的组合效应,提高消费者对湖南消费品品牌的知晓度、认可度和忠诚度。
10、积极延伸产品服务。鼓励消费品工业企业借助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探索实施网络协同制造、远程运维服务等新模式,实现产品和服务齐头并进。注重差异化、品质化、绿色化消费需求,推动消费品工业服务化升级,提升溢价能力,增加“延伸”效益。以家电、家具、医疗器械、服装等行业为重点,积极推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提升消费者体验水平。
11、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落实国家食品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要求,组织开展全省食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培训,引导和支持食品企业开展诚信管理体系评价。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特别是医药食品制造领域的失信行为。
12、推动企业管理创新。鼓励和引导消费品工业企业围绕完善企业产权结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经营管理,参照《中小企业管理创新评价指标体系》(DB43/T 1598-2019)开展管理创新,进行对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达标和安全;推动平台机构对标精准聚集资源,搭建服务对接平台;推进服务机构完善提升自身服务供给能力,为企业精准提供服务。加强管理创新实践和创新成果推广,鼓励和引导消费品工业企业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积极参加全国和全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活动。
五、培育措施
1、加强政策引导。湖南省消费品工业“三品”标杆企业符合厅管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项目,可按程序申报,给予重点支持;在防疫物资能力建设、药品储备、防疫物资优先采购、消费品行业评先评优等方面,同等条件下对湖南省消费品工业“三品”标杆企业予以倾斜支持。
2、加强精准服务。举办大型对接活动,及时发布、协调和解决全省消费品工业企业的各类需求。对照需求端找准服务端,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各类专业服务机构(资源)为企业服务,建立服务企业的专门对接平台;实施“一企一策”对口联系,精准施策,帮助标杆企业协调解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实现需求端、服务端、供给端“三端”融合。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沟通协调、服务促进作用,为企业成长壮大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3、开展宣传推介。营造良好培育氛围,树立典型示范,通过主流媒体、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强对标杆企业的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4、实行动态管理。标杆企业每3年进行一次复核,复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对于虚假申报、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或严重失信行为、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实施效果不好、拒不配合调度工作或虚假填报调度数据等情形的企业,一经查实,及时公告撤销其“湖南省消费品工业‘三品’标杆企业” 称号。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