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及“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7日       来源: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阅读:4668次

各市州经信委、省直管试点县(市)经信局,有关服务机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及创业创新基地建设,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全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管理办法》(湘经信中小服务〔2015〕392号)和《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湘经信中小服务〔2016〕334号,以下统一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申报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及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申报要求

  (一)“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申报遵循自愿原则,由创业基地运营单位向市州经信委、省直管试点县(市)经信局提出申请;各市州经信委、省直管试点县(市)经信局对创业基地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填写《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推荐表》,以正式文件向省经信委推荐,并附创业基地的申报材料。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 2015年已被我委认定的“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有效期2016年-2018年)的创业基地不再申报。

  (二)申报“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条件:

  1、运营主体省内注册,独立法人,成立1年以上;

  2、专职服务人员8人以上,其中创业辅导师不少于2人(还没有达到创业辅导师条件的创业基地,请与湖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创业辅导部联系,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将适时举办创业辅导师培训班,各创业基地可组织创业辅导人员报名参加);

  3、房屋建筑总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自持30%以上,入驻企业30家以上,从业人员500人以上,小型微型企业70%以上;

  4、创业基地能够提供基本服务、政务代理、创业辅导、信息咨询、投融资服务、人员培训、技术支持、市场营销、管理咨询、专业服务等。

  具体标准和条件见《管理办法》第三章。

  (三)、申报“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应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交以下材料:

  1、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申请表;

  2、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申请报告(包括:投资主体及运营管理机构基本情况,基地创立发展沿革、目前建设情况、服务情况、发展目标等);

  3、主要管理人员和创业服务人员名单、创业辅导师资格证明;

  4、入驻中小微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汇总表;

  5、上年度财务报表、服务收支情况报告;

  6、创业基地运营主体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8、创业基地运营机构自持厂房面积的证明材料;

  9、创业基地规划布局图和建设方案;

  10、近年开展相关服务情况(主要服务内容、对象、规模及收费情况,为企业提供公益性或低收费服务、减免租金费用等情况);

  11、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详见《管理办法》第四章。

  二、湖南省中小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省内热心为中小微企业服务且服务效果突出,接受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开展中小微企业服务的组织、指导,积极支持、配合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开展服务活动,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并提供服务产品、开展服务对接、及时报送服务信息和接受监督评价的服务机构或单位。

  核心服务机构的申报遵循公开征集、自愿申报的原则。2016年已被我委认定的服务机构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除符合《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在服务场所、人员、资产、服务能力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服务中心、服务平台、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以公共性、公益性为主的综合性服务机构:

  服务场所100平方米以上,服务资产100万元以上,服务人员10人以上(含签订长期服务协议的专家),年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活动8次以上,服务企业100家以上;

  2、以政务代理、综合信息、培训辅导、管理咨询、专业指导服务为主的专业性服务机构:

  服务场所50平方米以上,服务资产50万元以上,服务人员15人以上(其中具有相应资质和学历的业务人员10人以上),年开展中小企业公益性公共服务活动2次以上,年服务企业总数100家以上(其中签订一年以上服务协议深度服务的企业30家以上),年服务性收入200万元以上;

  3、以研发设计、技术试验、开发创新、检验检测等服务为主的专业服务机构:

  服务场所200平方米以上,服务资产500万元以上,服务人员20人以上(其中具有相应资质和学历的业务人员15人以上),年服务企业100家以上,年服务性收入300万元以上。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对照《管理办法》要求,需提交以下资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申请表

  2、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发展沿革、服务能力和服务开展情况、服务业绩;

  3、机构成立批文或注册登记执照复印件;

  4、土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服务管理、规范程序、服务承诺等制度;

  6、2016年服务对象名单及联系方式、服务内容、收费及减免情况;

  7、2016年度会计报表和服务收支情况报告;

  8、服务机构主要人员基本情况表及有关人员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9、近2年开展相关服务情况(主要服务内容、对象、规模及收费情况,服务典型案例3例以上,为企业提供公益性或低收费服务、服务对象接受服务后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0、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11、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基地、服务机构向所在地市州经信委或省直管试点县(市)经信局提交申报材料,市州经信委、省直管试点县(市)经信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根据审查情况签署推荐意见后,将推荐文件和汇总表(见附件)一式二份(同时发电子邮件),连同申请单位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于6月20日前报送省经信委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逾期不予受理。

  省直部门及省直有关单位所属符合《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服务单位或机构,需申报核心服务机构的可以到当地市州经信委申报,也可由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见附件)一式二份(同时发电子邮件)于6月20日前直接报送省经信委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管理办法》、《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电子版(附件含申报材料格式及相关表格)可在省经信委官方网站(www.hnjxw.gov.cn)或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smehn.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申报材料

  联系人:盛鹏

  联系电话:0731-88955539

  电子邮箱:442929617@qq.com

  2、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申报材料

  联系人:吴小波

  电 话:0731-88955553

  电子邮箱:15253812@163.com

  附件:1.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推荐表

  2.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申报材料

  3.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申报材料

  4.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汇总表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4月26日


关于组织申报“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及“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