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化县2016年企业帮扶行动方案》的通 知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1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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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办发〔20169

 

 

中共安化县委办公室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化县2016年企业帮扶行动方案》的通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安化县2016年企业帮扶行动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安化县委办公室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4

 

 

 

安化县2016年企业帮扶行动方案

 

为全力落实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稳增长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不利环境,继续在全县深入开展企业帮扶行动,根据《益阳市2016年企业帮扶行动实施意见》(益办发〔20168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帮扶范围

按照“精准、扩面”的要求,在2015年重点帮扶工业企业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帮扶面。坚持“帮大、帮特、帮群”的原则,突出对发展前景较好、困难较多、具有较好集群效应的大企业、大项目、本地特色产业予以重点帮扶,突出对三大产业中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帮扶。

二、帮扶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逐企或逐群列出问题清单,突出落实关键问题,制定解决办法,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2.坚持市场导向。尊重市场规律,按市场规则办事,重点帮扶企业去库存,帮扶有市场前景有成长潜力的企业,帮扶项目加快建设进度。

3.坚持产业导向。被帮扶企业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和政策,符合安化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整体要求、“十三五”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方向。

4.坚持法治导向原则。坚持依法行政,遵循政府职能转变规律,注重运用行政引导手段帮扶企业。

三、责任分工

按照“重点问题重点解决”和“管行业必须管帮扶”的原则,县级领导负责分管行业内重点企业的帮扶,县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的企业帮扶。县直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实际,明确帮扶重点,制定帮扶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负责股室,建立帮扶台帐,确保帮扶成效。

按照“联系乡镇必须联系企业”和“属地帮扶”的原则,县级领导负责联系乡镇辖区内企业的帮扶,乡镇、县经开区为企业帮扶主体责任单位。各责任主体要参照县帮扶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帐,实现企业帮扶工作“真帮实帮”、落到实处。

四、主要任务

1.帮管理。通过企业家协会平台,积极组织企业家培训,帮助指导企业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发展思维,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现代企业制度,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帮融资。积极发挥银企融资平台作用,协调金融机构,帮助产品有市场但流动资金不够、融资困难的企业渡过难关,帮助在建项目落实资金、加快建设进度,努力在中小企业担保贷款、申请金融机构贷款等方面提供帮助。

3.帮营销。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的办法,积极帮助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创新营销方式,做好品牌推广,扩大市场份额,拓展发展空间。

4.帮环境。帮助企业优化政务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减少行政审批环节,缩短行政审批时间。帮助企业优化周边环境,严厉打击到企业强揽工程、强买强卖、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等不法行为,切实加快项目用地征拆进度。对违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禁止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

五、实施四大专项行动

1.企业服务提质行动。由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县农业和粮食局、县茶业办、县司法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参加,建设信息共享平台、法律保障平台、企业家协会平台,组织开展企业家培训,帮助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融资对接专项行动。由县金融办牵头,人民银行安化支行、辖内各国有商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安化县支行、安化县农商银行、华融湘江银行、湘淮村镇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县中小担等单位参加,打造银企融资服务平台,组织多层次的银企对接活动,切实帮助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3.审批提速专项行动。由县政务和信息服务中心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人防办、县消防大队等单位参加,完善项目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报建)手续,推行限时办结制,帮助企业解决审批难、审批时间长的问题。

4.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由县公安局牵头,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优办等单位参加,组织打击强装强卸、强揽工程,阻工闹事等专项行动,为企业生产经营营造良好的环境。

六、实施步骤

企业帮扶和专项行动,按四个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问题梳理。由责任单位牵头负责,收集、梳理企业帮扶和专项行动问题清单,明确帮扶重点和难点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和专项行动方案。时间要求:2016418日前。

第二阶段:集中帮扶。在梳理问题的基础上,由牵头单位负责,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进度需要,每个专项行动组织实施1-2次集中行动。通过专项行动,集中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时间要求:20164-6月份。

第三阶段:精准帮扶。在集中帮扶的基础上,各县直责任单位定期不定期调研走访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点对点帮扶,并实行帮扶企业问题责任销号制度,形成帮扶长效机制。时间要求:20166-12月份。

第四阶段:综合考评。由县帮扶办制定企业帮扶和专项行动考核考评方案,对企业帮扶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及时通报情况;年度组织开展综合考评,并将企业帮扶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个性指标。时间要求:201612月份。

七、保障实施

1.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安化县企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专职副书记、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其他县级领导、县直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任常务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各乡镇和县直行业主管部门均要成立帮扶工作机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明确1名班子成员专职负责企业帮扶工作,下设2-3人的企业帮扶工作办公室(与招商办公室合署办公,两个班子一套人马)。各单位帮扶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人员名单于418日前报县帮扶办。

2.强化措施保障。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针对企业问题清单,认真组织研究,按照“一企一策、一题一策”,制定具体帮扶措施,明确各个问题的解决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各单位要在2016418日前将逐个企业帮扶措施收集整理到位,上报县帮扶办。县帮扶办综合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单位上报情况,建立县企业帮扶工作台帐,制定帮扶措施,对企业自己能解决的问题,督促、帮助企业自行解决;对帮扶工作组及各部门能解决的,立即着手解决;对需要县委、县政府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及时提请县委、县政府研究解决。

3.完善制度保障。一是建立帮扶组联系企业制度。各帮扶工作组要迅速深入企业调查了解情况,督促各方落实帮扶措施,并明确联络员,适时联系企业,及时调度解决问题的进展情况。二是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帮扶工作台帐,并及时向县帮扶办报告工作情况。继续实行由县帮扶办按月调度,县企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按季调度、半年点评制度,全面调度帮扶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建立问题销号制度。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清单,建立台帐,对可以解决和应当解决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单位,限期解决,并进行销号;对能解决而未解决的,要继续督办,直至解决。四是建立督查督促制度。县帮扶办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定期督查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帮扶工作落实情况。五是建立年度考评制度。县帮扶办制定对各帮扶组、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帮扶工作考评办法,定期进行考评,年末综合评定,并将企业帮扶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个性指标。

4.明确纪律要求。认真贯彻“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要求,改善工作作风,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马虎应付,不增添企业负担,不接受吃请,不收受任何礼物。对企业帮扶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甚至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5.强化舆论宣传。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通过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反映帮扶工作情况,弘扬先进典型,曝光存在的问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县级领导和县直部门重点企业帮扶行动责任表

      2.县级领导和乡镇企业帮扶行动责任表

      3.企业帮扶专项行动责任表

4.企业帮扶工作台帐